近日,多地推出购房优惠政策。
11月12日,广东河源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高公积金贷款比较高 额度,推行阶段性购房每套比较高 7000元补贴,购房赠送消费券红包比较高 2万元,支持港澳居民来河源市购房等。
另外,近日,湖北鄂州优化房地产政策,其中提出,“新鄂州人”购新房每套奖补购房消费券5万元,多孩家庭购新房给予比较高 10万元的购房消费券并且新购住房认定为首套房,农村居民进城购新房的每户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高层次人才发放5折购房券,在住房“以旧换新”中对购买新房部分的契税予以全额补贴等。
河源购房赠送消费券红包
11月12日,“河源发布”公众号发布了《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稳妥有序降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购房首付款比例,自2024年9月30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同时,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比较高 额度,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缴存人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比较高 贷款额度提高到单方缴存45万元,双方缴存65万元;借款申请人为二孩家庭的,在比较高 额度基础上可再增加5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的,在比较高 额度基础上可再增加10万元。
另外,推行阶段性购房补贴。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购买河源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在2025年4月30日前向房屋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5000元/套购房补贴。购房人为河源市农村户籍人员或外市户籍人员的,额外增加补助2000元/套。
此外,举办购房赠送消费券红包活动。在活动期间购买河源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活动的房地产项目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总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5000元消费券红包,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10000元消费券红包,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15000元消费券红包,2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20000元消费券红包,消费券红包可在河源市家居、家电、餐饮、商超、旅游等指定的商家使用。
新政还提出,支持港澳居民来河源市购房,对到河源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港澳居民,优化结算支付、按揭贷款等服务,便利港澳居民购房业务办理。
河源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措施》的发布,将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降低房贷利息支出,减轻居民资金压力,带动购房需求释放,更好满足工薪群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项一项抓落实,把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出来,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鄂州发购房消费券
近日,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加大“新鄂州人”购房补贴力度。对非鄂州户籍在鄂州市新购买新房的,每套奖补购房消费券提高至5万元。
同时,支持多孩家庭购房需求,在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鄂州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鄂州市新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购房消费券。鄂州市范围内,多孩家庭新购商品住房的,在办理商业贷款时,均认定为首套住房。
另外,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对鄂州市农村户籍家庭在鄂州市“双集中”区域(中心城区、武汉新城片区、临空经济区)购买新房的,每户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
此外,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根据《“新鄂州人”计划·人才安居项目实施细则》,对高层次人才发放5折购房券;对人才强企、人才池、引进生人才,按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比较高 12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比较高 8万元,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比较高 6万元,全日制大专(高级工)比较高 4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券。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升至正常额度的1.3倍,比较高 不超过65万元。
新政还提出,积极推进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全市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采取房票和团购商品住房等方式安置,首批推动团购1000套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促进“以旧换新”住房消费,在住房“以旧换新”中,对购买新房部分的契税予以全额补贴,探索将旧房贷款余额直接转为新房按揭贷款。
新政还表示,加大保障性住房筹集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在存量房较多和产业发展集中的区域,因需定购,适度超前筹集保障性住房,首批推动收购1000套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推进力度,建立20亿元房地产融资支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应贷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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